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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爱华罗云峰共同签发合肥市第2号总河长令

决定实施幸福河湖示范建设行动

时间:2021-09-02 08:55:56 
摘要

  记者从市水务局获悉,为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着力把巢湖打造成合肥最好的名片,日前,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虞爱华,市长罗云峰共同签发合肥市第2号总河长令(以下简称“总河长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幸福河湖示范建设行动。

  总河长令指出,要以“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绿色水经济”为目标,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为特征,通过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着力建设一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河湖、人民群众满意的幸福河湖,加速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

  总河长令要求,在未来3年内,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全面开展幸福河湖示范建设工作,原则上每个县(市)建设幸福河湖不少于3条,每个区、开发区建设幸福河湖不少于2条。总河长令从责任体系完善、制度体系健全、基础工作扎实、管理保护规范、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严格、河湖管护成效明显、河湖文化内涵提升、河湖经济稳步提高等8个方面明确了幸福河湖示范建设标准。

  总河长令强调,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动幸福河湖示范建设,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幸福河湖示范建设经费,市级将给予一定比例的建设配套资金,并把幸福河湖示范建设工作纳入河湖长制工作年度考核内容,确保幸福河湖示范建设取得实效。

  

来源: 合肥日报  作者: 陈伟 谢国祥 记者 华新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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