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合肥 > 政务 > 政务

空气质量优良率创历史新高、巢湖水质稳定保持IV类、完成539个建制村环境整治——

合肥:依法守护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时间:2022-09-13 09:31:53 
摘要

  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

  8月30日至31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合肥坚持依法保障“国之大者”落实,更多更好遵循法律、依靠法治,让法律制度的牙齿有力地“咬合”,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全心全意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9部法规引领合肥生态文明建设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立法呵护环境,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出台、修订《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合肥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等9部法规。法规的实施,让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深入人心、成为共识,让环境保护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转。

  创新实施推行“河长制+”工作模式,实施生态补偿、损害赔偿与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领导机制,制定合肥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评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

  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省以下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合肥以法治力量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简化优化环评制度,落实建设项目环评分类名录。在长三角地区首个完成排污许可电子证照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相关法规实施以来,全市上下凝心聚力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唱响了一曲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大合唱。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推进生态环境整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力度更大、规模更广、影响更深,取得了明显成效,赢得了各方面的广泛好评。

  汇聚刚性监督的强大合力

  为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成立由常委会主要领导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常委会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多次赴县(市)区开展执法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紧扣法律、条例重点内容,紧密结合实际,重点检查污染防治制度、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措施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执法检查组分成2个小组,先后赴长丰、巢湖、瑶海、蜀山实地查看和随机抽查76个单位和项目。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自查后,由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实地检查,从而实现了执法检查全覆盖。为形成监督合力,邀请相关领域4名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座谈,同时邀请4名环境保护领域专家全程参与检查,有效地吸纳民意、汇集民智。

  “近年来合肥市环保工作大力度带来大变化,走上了依法治理的轨道。”

  “马合钢搬迁项目、环巢湖十大湿地建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气土污染治理均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环境保护具有复杂性、反复性、艰巨性,建议进一步明晰和完善全市大环保工作机制,各个部门做好协助配合,久久为功。”

  ……

  分组审议现场,常委会组成人员“望闻问切”“把脉开方”,既对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也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殷切希望。坚定以法律武器治理环境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

  依靠法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追病源、诊病因、找病根、分类施策、系统“治疗”……在法律法规的指引保障下,各部门协调配合统筹推进,一场场生态修复攻坚战打响,一系列显著的变化在合肥落地生根,合肥市生态环境发生历史性、转折性、显著性变化。

  在大气环境方面,2021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空气质量优良率86.4%,创历史新高。空气质量六项监测指标实现有考核记录以来首次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在水环境方面,2021年,全市20个地表水国考断面全面达标,优Ⅲ类比例提升至85%;市级饮用水水源地均值水质全部达标;巢湖水质由2015年Ⅴ类好转为Ⅳ类,湖区蓝藻水华次数同比减少21次,首次监测时间同比推迟56天。

  在土壤环境方面,完成539个建制村环境整治、83个再开发利用地块场地调查报告备案、8个污染地块的治理修复、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15624亩。全市生活垃圾提前实现“全焚烧、零填埋”,集中开展“清废行动”等系列专项行动,启动国家“十四五无废城市”建设方案编制工作。

  在自然生态保护方面,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工作,共计发现需要整改点位100个,已完成整改73个。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利用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制机制。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先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今年开展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进一步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运用法治力量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政治担当。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持之以恒推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履行法定职责,持续推进生态环保工作,让绿水青山持续焕发生机、造福人民群众。(刘畅)

来源: 合肥日报  作者: 刘畅
相关新闻
 
快讯
政务
视频

友情链接

中共合肥市委| 合肥市人大| 合肥市政府| 合肥市政协| 中共合肥市纪委|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委统战部| 市委政法委|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 安徽文旅集团| 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