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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特殊困境儿童撑起一片蓝天

2020-12-15 09:36      作者:

  

  为孩子营造充满关爱、健康发展的成长环境,是家庭、政府和社会的共同期盼。近年来,我市聚焦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特殊群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探索新思路、实践新举措,把握儿童关爱保护的关键,通过多点发力、立体运作,全面推进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建设,打通关爱特殊困境儿童“最后一公里”。

  健全机制,全方位关注特殊群体

  据统计,我市有未成年人82.02万人,目前全市共建有2个儿童福利院、3个儿童福利指导中心、3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共有孤儿350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38人、农村留守儿童29637人,困境儿童2946人。

  近年来,我市按照“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由26个市直部门、群团组织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实行市、县、乡镇、村四级责任制,在全市90个乡镇(街道)设立乡镇督导员,1092个村(社区)设立儿童保护专干。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凝聚部门合力,做到信息数据共享、议事渠道畅通、部门责任明确。在落实上实现了部门协同、政策协同、资源协同;工作上实现了同轴共转、同频共振、同向发力;联动上形成了纵向连到市、区、镇(街)、村(居),横向连到相关部门的关爱工作机制,从制度上确保关爱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夯实基础,精准化提供保障服务

  信息台账是实施关爱保护工作的基础,是整合各方力量开展精准帮扶的数据来源。自2016年8月起,市民政局全面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全市各乡镇(街道)均建立完备的儿童信息台账,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录了孩子的家庭基本信息、成长信息、监护信息。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要求,我市全面完成了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基本信息录入工作,做到录入精准、更新及时。

  我市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2020年度资金到位率为100%。认真落实中央、省有关精神,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2019年7月1日起,分散抚养的孤儿基本生活费由每人每月900元提高到1050元/人/月,集中抚养的由1300元提高到1450元,目前各县区已全面执行新标准。

  突出家庭监护的主体职责,为每名留守儿童落实监护人。我市充分利用村(居)委会干部熟悉本村(居)委会村(居)民家庭的优势,村(居)委会成员对辖区的留守儿童家庭进行监护责任评估,逐户评估受委托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并填写《受委托监护人监护能力评估表》。

  广辟渠道,多元化开展政策宣讲

  我市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在“淮南民政”微信公众号上开设“儿童福利”专栏,及时宣传儿童福利政策法规和工作动态。确定了毛集实验区大郢村为市民政局政策宣讲联系点。印发《儿童主任工作指南》2000本、《农村留守儿童自我保护手册》50000本。通过开展宣讲活动培训和指导广大村(居)儿童主任提升业务素质、提高关爱服务技能,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引导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近年来,我市累计投入资金20余万元,对农村留守儿童保护专干和督导员进行三次大规模的业务知识培训,共计有近300人次参加,广大儿童福利工作者的业务水平、服务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共同参与,常态化实施关爱服务

  要真正做好特殊困境儿童工作,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配合和努力。我市各部门有针对性的实施关爱服务,民政部门的“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项目,公安部门的“护苗行动”工程,教育部门的“学校二课堂”关爱项目,司法部门的“法律援助”项目,共青团的“12355”未保热线,妇联的“爱心妈妈”关爱项目等,已成为儿童关爱保护的品牌项目,在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保护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8年以来,我市累计投入资金196万元,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专业团队为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开展服务。市福利院与淮南东方医院签署合作协议,先后有5名专业康复师驻院指导,对14名孤残儿童分别从肢体、语言、智力等方面进行康复训练。市未保中心与专业社工组织旭日社工中心合作,开展“关爱保护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社工服务项目”,累计直接服务对象500余人;开展家长课堂四次,为180名家长开展了系列课程。与市第一人民医院签订合作协议,确定为我市“明天计划”定点医院,每年对全市孤儿进行体检,并对体检中发现问题的孤儿实行“应治尽治”,2019年对全市福利机构118名孤残儿童进行体检。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2019年度我市56名孩子获得资助。

来源:淮南日报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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