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收费政策,规范充电收费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以及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三部门联合行动,对我市部分住宅小区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进行了全面巡查。
此次巡查深入贯彻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价费分离原则,重点检查了充电设施运营单位是否严格执行有关电价政策,是否将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分别计价,并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进行明确标示。同时,要求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在单次充电结束后,通过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方式,向用户推送详细的充电信息,包括充电电量、电费、服务费计费模式、充电时长及金额等,确保用户权益不受侵害。
在巡查过程中,三部门还特别关注了住宅小区内充电设施的使用情况,强调充电电费应按居民合表电价和实际充电电量计收,禁止电网企业、物业等非电网供电主体在居民合表电价外向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加价收取电费。此外,三部门还加强了对预付费行为的监管,要求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在充电结束后即时将余额原路退还用户,并禁止通过设置最低预付金额限制用户充电。
此次活动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支持,市民们纷纷表示,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记者 孙鸿)
中安在线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请勿复制或镜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皖B2-2008002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208228 2009-2010年度全省广告发布诚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