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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区坚持以矫正小组为支点,开展刚柔相济的社区矫正

2021-01-04 12:34      作者:蔡恒 刘明煜 记者赵中坤

  中安在线淮南今年以来,大通区司法局坚持以矫正小组为支点,开展刚柔相济的社区矫正,助力平安大通、法治大通建设。

  据了解,大通区为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确定矫正小组,负责落实相应的矫正方案,是社区矫正机构的法定责任。矫正小组可以由司法所、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的监护人、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的人员以及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组成。

  大通区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其在接受社区矫正前,一直在淮北市烈山区某学院工地承包工程。回到淮南接受社区矫正后,大通区司法局为其确定了由孔店司法所所长钱爱兵、管辖村综治专干王吉权、王某某哥哥王来好三人组成的社区矫正小组,协助社区矫正中心和司法所做好对王某某的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矫正期间,因工作原因,王某某多次提出申请前往淮北处理工作事情,王吉权一直为其做担保人,协助司法所监督王某某外出期间的社会活动,并督促提醒其要遵纪守法、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定。

  2020年11月30日,王某某突发疾病,前往安徽省合肥市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因情况紧急,王某某当时未能按照监管规定,提前三天提交书面外出申请。王吉权得知后,主动提出由他带领王某某的儿子一同到司法所补办申请外出手续。并在王某某住院治疗期间,通过电话、视频的方式联系王某某,询问病情以及交代矫正期间外出注意事项,协助司法所做好外出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0年12月8日,王某某矫正期满,但因身体原因,依旧在安医附院住院治疗。王吉权及时联系其亲属,到司法所为王某某代办解矫手续,通过在线视频的方式,进行了解除社区矫正宣告。

  大通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通过教育、矫治、帮扶等有效措施,采取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积极发挥矫正小组的帮教作用,有针对性地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回归家庭和社会。

  对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的监管和帮扶,彰显了大通区社区矫正以人为本、宽严相济的刑事执行政策;矫正小组成员落实帮教监督责任,体现了刚柔并济的社会关怀。大通区司法局将不断探索做好新形势下社区矫正工作的路径和方法,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和作用,为平安大通、法治大通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蔡恒 刘明煜 记者赵中坤)

来源:中安在线淮南频道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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