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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民生工程为孤儿撑起一片蓝天

2020-11-30 18:39      作者:岳荣 记者赵中坤

    中安在线淮南讯近年来,凤台县不断完善孤儿救助保护政策,坚定实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民生工程,制定了相关政策文件,切实保障孤儿生存和发展权益,为孤儿基本生活撑起一片蓝天。今年1至10月份,全县共有孤儿303名,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资金357.57万元。

  制定方案。凤台县年初制定了《凤台县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对失去生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和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年满18周岁,但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孤儿、以及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孤儿均可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规范程序。由孤儿和事实无人扶养儿童或其监护人向儿童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提供相应资料;乡(镇)政府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签字并盖章,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其原因;县民政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批工作,符合条件的,自提出申请之月起,发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其原因。

  动态管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按月发放。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不低于1050元,福利机构保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450元。乡(镇)政府采取多种形式,深入调查了解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使用和保障等情况,及时按照程序和规定办理增发或停发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的手续。(岳荣 记者赵中坤)

来源:中安在线淮南频道   编辑:管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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