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四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8月10日下午,潘集区人民法院法治宣讲员走进淮南市某专门教育学校,开展以“保护生态环境,拒绝非法捕猎与捕捞”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课,为在校学生送上一堂生动的生态法治课。
课堂上,宣讲员紧密围绕“8·15”全国生态日主题,结合近年来潘集区法院审理的非法捕捞、非法狩猎等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阐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将于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核心条款,系统讲解了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法律后果及生态修复责任。
宣讲内容紧贴审判实务,以鲜活案例为切入点,引导同学们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以及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必须承担的严厉法律责任。
活动现场设置了互动问答环节,围绕“如果你在河边看到有人用很密的网捕鱼,你会怎么做?”“为什么说‘捕几只鸟’‘捞几条鱼’不是小事?”等问题与同学们展开热烈交流,引导他们以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共建美丽家园。同学们踊跃举手、积极发言,课堂气氛活跃。
课后,法治宣讲员表示,专门教育学校学生群体处于人生观、价值观重塑的关键阶段,此次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主题法治宣讲送进专门学校,既是区法院积极回应全国生态日宣传号召、履行环境资源审判职能的具体行动,也是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关爱特殊未成年人群体的重要举措。
下一步,潘集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法律七进”,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为建设美丽潘集、法治潘集贡献司法力量,让法治观念和生态保护意识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汪其敏 记者赵中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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