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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   2024-05-31 09:35:12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李东升 窦志安 记者 赵中坤   编辑:郭妍

  中安在线淮南讯:近日,寿县人民法院小甸法庭为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组织庭前调解工作。

  原告赵某与被告张某于2019年8月经人介绍相识,双方于2021年9月按当地风俗办理结婚仪式。

  “婚后”不久被告张某就离开原告住所处外出单独生活,原告多次去接张某回来共同生活,但张某仅回去一次,没过几天张某又外出了。原告要求张某与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被拒绝,后发现张某已与他人恋爱。

  2023年农历正月初二,赵某与其母亲去张某老家拜年,并打算接张某回家,被告全家见到原告和其母亲后发生争吵并表示“张某不会回去,退你们6万余元后此事就此结束”。

  双方情绪较大并发生肢体冲突,报警后民警制止了事态进一步恶化,但双方纠纷未化解,赵某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将张某诉至法院请求返还彩礼20余万元。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双方分歧较大且曾发生过肢体冲突,加之涉案标的高达20余万元,一方面安抚双方情绪并释法明理,另一方面向代理人、村委会干部等了解案件细节便于寻找打开案件的突破口。

  法官从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的角度出发,法理情兼的向双方分析利害关系,并邀请当事人、村委会干部、代理人到庭共同参与庭前调解工作。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双方矛盾得以缓和并表示愿意认真考虑调解方案,这为下一步该案的顺利审理打下了基础。

  本案矛盾得以缓和离不开法官的耐心调解和村委会干部及代理人的共同努力,采取多元化解方式对症调解,让当事人在解决矛盾的同时感受司法的温度。

  法官说法:

  本案中,原告给予被告的订婚钱及红包,属于彩礼的范畴,是一种附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行为,双方最后未办理结婚登记,也没有共同生活,彩礼应当予以退还。(李东升 窦志安 记者 赵中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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