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寿县人民法院寿西湖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历时两年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经法官耐心沟通、依法引导,双方当场达成和解,被告在农历新年前将16000元尾款一次性支付到位,这桩因“质量争议”搁置两年的旧账,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2019年至2020年间,从事装饰装修工程的高强(化名)先后接受张明(化名)委托,对寿县多处工程进行外墙粉刷及大门油漆施工。高强按约完工后,双方结算总工程款71630元。张明至2024年初总共分四次支付了48000元,剩余23630元迟迟未结。高强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接案后第一时间联系张明。张明承认欠款事实,但表示工程存在部分质量问题,双方协商未果,故一直未付尾款。法官迅速厘清争议焦点:表面是尾款纠纷,实则是质量异议与付款义务的博弈。
“欠款不付要承担法律责任,但质量问题也不能视而不见。”承办法官一方面向张明释明拖欠工程款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也从情理入手——年关将至,这笔钱关系到高强可否过个“安薪年”。法官劝张明换位思考,尽快拿出解决方案。
与此同时,法官也与高强坦诚沟通:如果工程确实存在局部瑕疵,在对方愿意付款的前提下,是否可以考虑适当让步,以求事了人和。一番疏导下来,双方态度明显缓和。最终,高强同意就质量问题作出相应扣减,张明也承诺一次性付款。双方当场达成和解:尾款按16000元结清,农历新年前支付到位。
一笔装修款,拖了两年,伤的是和气,积的是怨气。法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在法理与情理之间找到平衡点——既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回应了债务人的合理关切。(朱冬佳 记者 赵中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