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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   2026-11-02 15:44:14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黄小宝 记者赵中坤   编辑:玉兰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无论父母关系如何变化,都应承担对未成年人的抚养义务,这既是道德的基本要求,亦是法律的明确规定。近日,寿县法院执行局成功高效执结一起涉及离婚子女抚养费纠纷案件,切实为未成年人成长保驾护航。

  2014年李某、黄某双方在合肥打工时相识,2016年10月登记结婚,2017年3月生育一子黄某甲。婚后,李某、黄某双方在男方家生活,共同生活期间双方经常吵打,2021年7月原告回娘家生活,双方分居。2023年1月李某提起离婚诉讼。2023年3月,寿县法院依法判决,准许李某、黄某离婚;李某、黄某双方婚生子黄某甲由黄某抚养,李某自2023年4月起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500元,直至年满18周岁时止。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履行给付子女抚养费的义务,黄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执行法官拿到案件并阅卷后,认为父母对孩子的爱应该是无私的,案件应该很好执行。

  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苦口婆心地沟通调解,言明双方虽已离婚,但孩子是亲生骨肉,是无辜的,而且其也有能力承担,但被执行人仍不愿承担。

  最终,承办法官遂通过网络司法查控系统多轮、多次查控,发现被执行人仍有银行存款并将其存款予以强制冻结并扣划,并及时地将案款发放给申请人,案件最终以强制执行结案。(黄小宝 记者赵中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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