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淮南 > 县区动态 > 谢家集区

入室大盗“兄弟档” 盗窃百余次终获刑

2021-01-21 10:40      作者:张泽怡 肖启蒙 记者赵中坤

  中安在线淮南讯门窗完好无损,无撬动痕迹,家中现金、金银首饰等财物却不翼而飞。原来,是兄弟俩通过技术开锁手段入室盗窃。近日,谢家集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袁某保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袁某明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郝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11年10月起,袁某保利用购买的配锁工具,事先通过踩点确定盗窃目标,测量被害人家门锁芯数据后配置被害人家钥匙,再用提前配置的钥匙开锁进入被害人家中实施盗窃。2017年9月后,袁某保用盗窃所得赃款购买一辆汽车,并与哥哥袁某明商定,由袁某明驾驶汽车送其到淮南市各地实施盗窃并在其盗窃时负责把风,袁某保每月给付袁某明2000元至3000元。截至2019年4月30日,兄弟俩通过技术性手段入室盗窃百余起。

  2019年4月30日,袁某保、袁某明被公安机关抓获。当日郝某与袁某保电话联系不上后,明知袁某保放在家中卧室床下的两包金饰系犯罪所得,为躲避公安机关侦查,郝某将该两包金饰从床下转移至卫生间马桶蓄水池内。后经公安机关搜查,将两包金饰查获,经鉴定价值人民币82.1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袁某保伙同被告人袁某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袁某保入户盗窃130起,价值人民币87.3万元,数额特别巨大,袁某明参与盗窃37起,价值人民币22.4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两人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郝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窝藏、转移,涉案物品价值人民币82.1万元,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法院根据三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张泽怡 肖启蒙 记者赵中坤)

来源:中安在线淮南频道   编辑:
相关新闻
 
看点
文化旅游
生活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