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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市场监管局购药实名“四个加”,疫情防控早监测

2020-02-14 20:48      作者:

  中安在线淮南频道讯为充分发挥零售药店早期监测作用,更加有效地实施新冠肺炎疫情的全面排查和精准摸排,淮南市全面加强药品零售管理,在淮南市实行“退烧药”“止咳药”“腹泻类”药品、“口罩”等药械产品实名登记报告制度,为淮南市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提供决策参考。

  加快管理方案制定。根据省、市防控指挥办、市委市政府文件指示精神,淮南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医保局会商研究,陆续联合制定《关于在淮南市强化零售药店“退烧药”“止咳药”“口罩”销售管理的紧急通知》《关于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用于治疗发热咳嗽腹泻类药械产品实行实名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并下发淮南市各县区医保局、市场监管局,在淮南市零售药店销售“退烧药”、“止咳药”、“腹泻类”药品、“口罩”类产品时实行实名登记报告制度。

  加强药品销售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要求淮南市各零售药店在销售“退烧药”、“止咳药”、“腹泻类”药品、“口罩”类产品时实名登记购买人,做好“实名制”宣传解释工作,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并向顾客开具药械销售凭证,对拒绝提供真实信息的顾客,应予暂停销售;实名登记中详细记录购买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有无湖北(武汉)接触史及所购药械等信息并于每日上报;在淮南市各零售药店门口设置检查台,配备体温检测仪,对所有进店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要求佩戴口罩;对药店中群众密切接触的部位进行经常性消毒,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对不具备通风和消毒杀菌条件的药店,予以暂停营业。

  加大日常巡检力度。该局专门设立疫情防控工作药械监管工作组,迅速部署淮南市市场监管系统,加强对疫情防控药械监督检查力度。截至目前,淮南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特别是药品零售店共计4654家次,重点检查抽查抗病毒药等涉及防控工作的药品品种2538批次。自2月5号淮南市实行实名登记报告制度以来,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共及时统计上报淮南市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销售“退烧药”827人次,“止咳药”类1038人次,“腹泻类”药品72人次,“口罩”销售17798只,为防控工作提供了决策参考。

  加紧督查治理力度。要求各县区医保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零售药店的指导和监督,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及时责令改正,并与年度医保定点药店考核和零售药店信用等级评定直接挂钩;由淮南市市场监管局局领导带队赴县区开展督查,随机抽选零售药房、药店进行实地督查,确保登记报告制度落实到位。针对督查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督查组要求各零售药店立即整改,并及时通知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强化监督,确保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查处。(郭杨潇 赵中坤)

来源:中安在线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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