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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资产收益扶贫工程助力脱贫攻坚战

2021-02-25 09:27      作者:记者贾静

   自2018年实施资产收益扶贫民生工程项目以来,我市强化机制建设,全力保障资金投入,积极做好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多维发力促脱贫惠民生。

   建立投入增长机制。严格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印发《淮南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负面清单”》《关于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三年来,各级财政部门累计投入资产收益扶贫资金29998万元;尤其是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特大洪涝灾害的双重压力,市本级和国家级贫困县寿县按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20%以上、其他有脱贫任务的县区按10%以上增列扶贫资金预算,确保资产收益扶贫民生工程项目的保障力度不断增强、投入总量持续增加。

   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全面开展资产收益扶贫摸底调研工作,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积极参与,认真听取乡镇、村、经营主体、贫困户的意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主动对接和大力发展特色种养殖业产业扶贫,实行“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贫困户)”产业帮扶模式和利益联结机制;严把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的申报、审核、审批等关口,建立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并及时调整、补充和完善。三年来,共安排资产收益扶贫项目233个,惠及273个贫困村、5.1万名贫困人口。

   严格收益分配管理。督促和指导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扶贫资产的具体管理制度,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收益权量化到村集体和贫困户;根据量化方案和资产收益情况,收益原则上全部在年内兑现到贫困户,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建立资产收益分配台账并张榜公示。三年来,带动贫困村集体经济增收335.9万元、贫困人口增收1668.3万元。

   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意识,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趋向性问题,杜绝出现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明确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实施主体作为项目经营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享有依法经营自主权、承担项目经营风险、依法按约支付收益;鼓励实施主体购买保险,分散和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履约偿付能力。完善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针对系统预警信息,及时核实整改,充分发挥好系统常态化监控作用;认真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制度要求,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 (记者贾静)

来源:淮南网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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