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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8 09:04       来源: 黄山日报       作者: 黎小强

  日前,记者接歙县长陔乡韶坑村村民徐祖生反映,该村村民徐一平户违章建房。

  徐祖生在来函中写道,2011年10月,该村建设村村通公路,他家3处水田中间为公路路基,分别达0.10亩、0.08亩、0.40亩。当时村委会未与其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徐一平去他家说按标准给1800元,后包括水池拆迁补了青苗费200元。因同村村民72平方米地皮补了3000元,他找徐一平理论,徐一平再次给了2000元。既然是建设公路,为什么除公路路基外的地被徐一平拿来建房?

  徐一平告诉记者,那是块路边三角形地,没几平方米,用来做杂物间。当时,徐祖生在现场,口头达成协议,补偿2000元。后来,徐祖生觉得吃亏,要求再补点。第二年除夕,他到徐祖生家,徐祖生和其儿子、儿媳、孙子都在。刚开始,徐祖生要6000元,他坚持2000元。最终,他再给2000元,双方同意了结。

  记者致电长陔乡乡长汪红英,她随后转来《关于徐祖生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报告》。其中写明,针对徐祖生水田让徐一平建房问题,县纪委联合调查组于2017年核查韶坑村有关问题时已核查。长陔回头湾至韶坑公路开通后,徐一平户考虑自家交通不便,打算在韶坑村村头建房,便与村民徐海林、徐祖生(儿徐承恩)协商流转土地,准备建房。2014年,徐一平共流转土地面积90平方米。其中,与徐海林签流转协议,流转面积72平方米,地类是旱地(已荒),流转费用3000元;与徐祖生是口头协商,因其地块形状不规则,无法现场丈量,目测估计约十几平方米,2014年支付流转费用2000元(2015年,徐祖生听说长陔村土地私下买卖达1000元/平方米,感觉亏了,找徐一平要求再补偿。徐一平又支付徐祖生流转费用2000元,其中200元为青苗补偿。当时商量付款时在徐祖生家,徐祖生一家人都在,商量并同意)。经县纪委联合调查组核实,徐祖生流转的土地为当年村村通公路征用后的剩余土地,不是基本农田。2014年11月,徐一平户动工建房,地基占地64平方米。在建一层时,长陔乡政府巡查发现后现场制止,送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制作谈话笔录。徐一平停工后未再续建,目前作为该户杂物间使用。经比对《长陔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年-2020年)》,徐一平户已建杂物间土地性质为园地,规划用途为有条件建设区。徐祖生与徐一平协商流转土地为口头协商,徐祖生要求再补偿并取得第二笔流转费用2000元时已是2015年。徐一平于2014年11月动工建设,徐祖生不存在不知道徐一平的用途。2018年8月2日,韶坑村联村领导方金旺、韶坑村联村乡干胡鸿斌到徐祖生家中,向其送达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信访人拒绝在意见书送达回证上签字。

  汪红英表示,口头协议也是协议,徐祖生已收钱,表明认可此事,如果再要求徐一平进一步补偿或退还土地,没有可能。对徐一平户违章建房,乡政府已责令停建。如果徐祖生家真有困难,乡里可考虑帮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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