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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0 16:56       来源: 黄山市民政局       作者:

  2022年以来,歙县民政局全面落实中央和省相关决策部署,对标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持续推进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相关工作,密织兜牢社会救助保障网。

  健全社会救助制度,强化政策协同。制定了《歙县低收入人口认定和救助暂行办法》(歙民﹝2021﹞231号),建立了社会救助监测预警平台,同时每年县乡村振兴、教育、医保、住建、卫健、残联等相关部门均及时更新平台数据,变被动救助为主动救助,确保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优化社会救助服务,强化质量提升。推进“物质+服务”社会救助模式,聘请第三方承接政府服务性工作。2020年以来通过招标聘请安徽经典公司承接歙县低保对象的入户审核、特困人员的失能评估等工作,确保精准认定。连续多年为特困人员购买住院护理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2022年度,住院护理保险购买人数为3206人,保额为每人每年200元。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人数为3164人,保额为每人每年80元。进一步兜住了特困人员医疗底线。

  调整救助标准,扩大救助范围。提高了救助标准,2022年7月起,城市低保标准由635元/月调整为728元;农村低保标准由635元/月调整为723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与上年度相比提高110元/月,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840元/月调整为集中供养1084元/月,分散供养984元/月。扩大了救助范围,新出台《歙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歙县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歙县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和《歙县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规范》,从政策层面落实落细各项保障政策,全年新增低保549人,新增特困人员304人,新增残疾人两项补贴3988人,临时救助1072人次,其中219人给与临时实物救助。全年累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1.05亿元,同比增长9.4%。

  深化社会救助改革,完善主动救助机制。经县政府同意,2022年3月起在全县10个城市社区、182个行政村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同时配备1名社会救助协理员,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协理员在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临时救助等入户调查走访以及困难人员帮扶摸排等方面的作用。开展“救急难”互助社试点工作,加快形成对象明确、救助及时、标准科学、方式多样、管理规范的临时救助工作格局。将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乡镇,增强救助精准度和及时性,确保社会救助政策更有效落实。

编辑: 刘心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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