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5 16:03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2月25日,屯溪区召开2021年基本医疗保险特慢病门诊政策新闻发布会,黄山市屯溪区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毛志英出席发布会并向社会各界介绍了相关情况。 一、现行特慢病门诊政策 1.特慢病证准入标准 常见慢性病和特殊慢性病认定执行全市统一的准入标准。根据《关于规范黄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管理工作的通知》(黄医保〔2019〕29号),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发证病种共51种,其中普通慢性病34种,特殊慢性病17种。 根据《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病种范围及有关政策的通知》(黄医保〔2020〕102号),从2021年1月1日起,黄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常见慢性病病种从现有的23种扩大到33种,特殊慢性病病种从现有的3种扩大到17种,扩大后的病种与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病种保持一致,并执行统一的准入标准。 2.特慢病证申办程序 (1)常见慢性病。参保人自愿申报,由经办机构受理并统一组织鉴定,分别于每年6月和12月进行。上半年通过鉴定的从当年7月1日起享受有关待遇,下半年通过鉴定的从次年1月1日起享受有关待遇。 (2)特殊慢性病。参保人随时申报,医保经办机构即时发放特病证,有关待遇从发证之日起开始享受。 截止2021年2月,屯溪区享受城镇职工医保特慢病待遇的参保患者有 1441人,享受城乡居民医保特慢病待遇的参保患者有5376人。 3.慢性病门诊报销规定 慢性病门诊费用报销执行《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用药目录(试行)》和《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常见慢性病门诊报销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70%,个人年度累计最高报销3000元;特殊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按当次就诊医疗机构城镇职工普通住院政策报销,一个年度内按700元计算1次起付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常见慢性病门诊报销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60%,个人年度累计最高报销3000元;特殊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按当次就诊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政策报销,年度内按700元计算1次起付线。 2020年基金管理中心共审核城镇职工特慢病材料共1393余份,城乡居民特慢病材料2420余份。 二、2021年特慢病门诊政策变化情况 一是特慢病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从2021年1月1日起,执有特慢病证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特慢病门诊医药费用可以在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医保信息系统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在市外异地就医产生的特慢病门诊医药费用仍按原渠道手工结算。据统计,2021年1月,屯溪区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3072人次,总费用974954.84元,统筹支付315221.67元 ,大病保险支付5974.13元;城镇职工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2385人次,总费用842868.6元,统筹支付378714.32元 ,公务员补助996.66元。特慢病门诊费用直接结算,不仅能满足慢性病患者的门诊就医购药需求,而且减少了慢性病患者到中心窗口报销环节,减轻了慢病患者长期垫资的经济压力,同时因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统一使用降价谈判药,有效减轻了慢性病患者个人和医保基金负担。 二是出台城乡居民医保“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新政策 对尚未达到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鉴定准入标准的高血压或糖尿病慢性病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两病”门诊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医保支付比例为50%,一个年度内高血压病种最高可报220元,糖尿病病种最高可报320元,高血压和糖尿病两病患者最高可报450元。参保患者只需提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高血压或糖尿病确诊病历或有关证明资料,由屯溪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即时办理“两病”门诊登记建档手续,待遇从建档次月起开始享受,实行即时结算。截止2020年12月,屯溪区门诊“两病”待遇享受396人,其中高血压报销551人次,统筹支付1.43万元,报销比例47.3%;糖尿病报销84人次,统筹支付0.18万元,报销比例46.7%;同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报销145人次,统筹支付0.5万元,报销比列44.66%。 同时,“两病”门诊用药实行长处方管理,对临床诊断明确、病情和治疗方案基本稳定的“两病”患者,凭有效证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结合患者需求,一次最多可开具12周以内相关药品,让参保患者少跑腿。 编辑:
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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