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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0 08:02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巩固拓展兜底脱贫攻坚成果,黄山市民政局突出“三兜”,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职责。

  应保尽保,兜准救助对象。一是完善低保对象综合认定标准,适度扩大低保保障范围,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等政策措施予以保障,对已纳入低保的脱贫户实行渐退期管理。二是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政策,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审批和终止救助全流程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口纳入救助供养范围。三是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生活陷入困境,相关社会救助或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或个人,充分发挥主动发现机制作用,通过临时救助“先行救助”,确保做到应保尽保。截至3月底,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39709人,特困供养人员7666人,临时救助困难群众1453人次。

  提标增效,兜住收入水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从2020年7月1日起,全市低保标准全面实现城乡统筹,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06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六十年代精减下放退职职工(含精减下放职业制武装民警)救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全市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5014.4万元,城市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差479.1元,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差402.1元,临时救助水平为2075.7元,比上年同期均有所增长。

  坚持创新,兜牢政策落实。一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统筹发展全市社会救助体系,牵头制定了《黄山市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已按程序提请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审议。二是加快推进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在乡镇(街道)建立党(工)委领导、政府(办事处)负责、部门参与的社会救助联审联批制度,将低保、特困办理时限压缩到20个工作日内。三是加强社会救助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探索建立社会救助监测预警机制,以休宁县为试点开发建设社会救助监测预警平台。


编辑: 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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