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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   2021-11-18 10:36:30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程海峰 潘祯祥   编辑:程洁

  “源头活水出新安,百转千回下钱塘。”一江新安碧水,情牵皖浙两省,是黄山和浙江人民的母亲河, 是一条奔腾不息的文明之江、美丽之江、开放之江、财富之江、创新之江,是共抓长江大保护、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公安机关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出发,立足职能、主动作为,打好生态保护“组合拳”,把打击防范治理融为一体,有效形成新安江生态环境保护多元共治发展新格局,为“一江清水出新安”保驾护航,不断提升沿江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科技赋能“智慧警务”

  为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推进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长效版”“拓展版”“推广版”,歙县公安机关依托“雪亮工程”,先后投入300多万元做实新安江沿线治安防控体系,增设治安卡口3个,新建100处视频监控点,搭建新安江流域“人、地、物、事、网”治安管控网络,依托“大数据+网格化”治理机制,对新安江沿线重点水域,利用巡逻艇、视频监控、无人机,采取“天网+地巡”“江巡+岸巡”等立体式、全方位巡防查控,进一步挤压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空间,连续三年实现违法犯罪无增量。

  以前对破坏新安江生态环境犯罪行为,派出所民警基本依靠传统的摸排、走访,借助沿江居民摄像头“片段记忆”,现在有了“视频监控+大数据”融合运用,侦查破案就事半功倍了。现在对有非法捕捞、聚集垂钓、倾倒污染物、非法采砂等破坏生态环境嫌疑的,派出所民警通过视频巡查,把时间、地点、人员、车辆等要素信息第一时间向行政执法部门通报或移送,行政执法部门对处置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反馈,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公安机关通过信息化手段的综合运用,畅通与行政机关“双通报”“双移送”通道,既省时省力,从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的矛盾,同时也防止行政执法部门日常监管出现的“空档”。

  为确保新安江沿线全年禁捕工作不反弹,沿线各派出所对建档立卡的1500多户退捕渔民实行动态监管,通过视频巡查与人口、车辆、人脸识别等各类系统的碰撞,突出技防手段,筑牢全年禁捕“安全之网”。歙县公安机关把严打非法捕捞犯罪行为作为落实全年禁捕的“发力器”,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既查中游是否有贩卖水产品犯罪行为,也查下游是否有加工、出售水产品违法行为,彻底斩断非法捕捞利益链条,与渔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打好合成战、整体战。通过公安云搜索、皖警智云等信息化系统的综合运用和“天网”碰撞,一举侦破安徽省公安厅“8.31”挂牌督办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歙县公安局街口派出所按照“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打击目标,围绕渔获物去向,实行“全要素、全环节、全链条”侦办,成功侦破童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实现全案侦办无缝衔接、全网打击。

  集中整治“生态顽疾”

  新安江沿线森林资源茂密,生态湿地系统功能完善,对改善新安江水质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越冬候鸟迁徙的“中转站”。歙县公安机关以新安江生态补偿联合监测P值为重点,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活动,不断推进平安水域、生态水域、法治水域建设。

  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实行“零容忍”。浙江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歙县境内非法占用林地27.02亩开设道路,对林地原有植被造成了严重毁坏。该案案发地距新安江直线距离2公里,在当地造成了恶劣影响。歙县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后,由森林警察大队和武阳派出所组成专案组,对该案实行快侦、快诉,涉案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执行逮捕。迫于公安机关强大的法律震慑,两名犯罪嫌疑人委托家属通过补植护绿、播撒草种等方式代为履行生态修护,尽快恢复林地功能,把破坏生态环境损失降到最低。

  2020年7月,歙县公安局桂林森林派出所接群众举报,一举侦破一起发生在多年前的家族式非法猎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带破两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系列案件,全案查明涉案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平胸龟7只。自2013年起,平胸龟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保护,2021年2月1日被列入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水生)目录。该物种生性凶猛却唯独怕热,目前已濒临灭绝,在新安江支流出现,充分说明了歙县具有良好的水域生态环境。后经法院审理,四名犯罪分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系列案件成为安徽省公安机关利用“传统侦查+”手段,“全链条”深挖彻查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典型案例。

  自2012年以来,歙县公安机关依托“河长+警长制”“林长+警长制”,纵深开展“雷霆行动”“携手护生态 保护母亲河”“打击重点水域非法捕捞犯罪”“昆仑2021”等系列专项行动,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发起“集群战役”,发布典型案例,公布举报电话,鼓励人民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积极营造强大正面舆论氛围,持续依法严打破坏生物多样性违法犯罪活动,共侦破涉渔、涉砂、涉林、涉鸟等刑事案件44起,打掉犯罪团伙3个,追诉判刑35人;查处治安案件22起,行政拘留15人;回收修复林地353亩,配合检察机关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偿被告人生态环境损失费7.86万元,补种树木1500余株。

  “现在的新安江百里大画廊,是景美山青水绿,九砂‘晒秋’已经成为海内外知名的网红旅游打卡地,群众从优美生态环境中充分享受到了‘红利’”。位于新安江边的歙县深渡镇九砂村原党总支书记姚国平,面对各地游客和媒体记者,对公安机关的打击成效赞不绝口。

  共建共治“生态画廊”

  新安江歙县段全长76.8公里,新安江山水画廊是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全域水域被列入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

  向退捕上岸的渔民宣传新安江生态保护和全年禁捕的目的和意义,了解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民警和乡村干部的身影经常出现在田间地头和老百姓家中。连日来,沿江派出所民警结合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双提升”大走访活动,通过简单易懂的方式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向群众宣传破坏生态环境的危害,与群众面对面拉家常。民警走进群众心里了,群众自然就理解公安工作了。

  联合治理步入常态,水域环境逐步净化。近3年来,歙县公安机关会同渔政部门开展联合执法12次,扣押非法捕捞渔船7只,非法捕捞工具46套,大小鱼类55公斤。会同检察机关做好破坏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修复工作,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向新安江流域放流各类鱼苗1万余尾,实现惩治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双赢局面。

  新安江沿线登记造册的百年以上古树名木多达444株。近年来,辖区破坏古树名木案件时有发生,歙县公安局大阜森林派出所所长吴中华深入分析案发原因,建议林业主管部门修枝修剪、设置围栏、通畅排水,对古树名木实施保护性生态修护,因采光、建房等原因危害古树名木安全的案件得到有效遏制。

  积极融入“长三角”警务一体化。从1993年起,歙县和浙江淳安、建德两县建立新安江水系警务协作机制。 近30年来,两省三地警方全面建立新安江水系周边关系联谊联建、情报信息联通联享、矛盾纠纷联排联调、违法犯罪联打联控、社会管理联勤联抓“五大机制”,积极融入“长三角”警务一体化,新安江水域治安环境总体稳定,为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2020年11月10日,皖浙两省在新安江水域歙县段开展“皖浙环—2020”新安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跨省联动处置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了公安机关参与跨省上下游水污染联防联控、组织协调、快速响应、协同作战能力,丰富了实践经验。

  “公安机关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的同时,要积极鼓励犯罪嫌疑人履行环境修护、生态再造、损害赔偿等社会责任,推行植树种草、增殖放养等模式,对江面水域、裸露滩涂、植被稀疏区域进行生态修护,使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认罚,通过最严厉的法律手段,对造成破坏的生态环境资源进行最大限度的修护,既给犯罪嫌疑人一个认罪悔罪的机会,同时对广大群众也能够起到法治宣传作用。”全国人大代表、歙县深渡镇党委委员、大茂社区党总支书记姚顺武与辖区深渡派出所教导员项文礼日常工作交流时说了这番话。

  提升群众生态环保法治理念,法律法规宣传必须先行一步。歙县公安机关结合微信公众号、抖音、微视频等融媒体传播速度快、辐射范围广的特点,通过县融媒体中心,不定期制作宣传内容,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沿江各派出所积极协调人民法院,开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庭审进农村、进校园活动,通过真实生动的案例、严肃规范的庭审,让广大群众、在校学生的法治理念和生态文明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如今,新安江沿线生态环境保护氛围日益浓厚,广大群众洋溢的笑脸是优美生态环境的最好见证。(通讯员 程海峰 记者 潘祯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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