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霍邱县以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行使为出发点,积极探索创新,不断规范乡镇限额以下“小微工程”发包活动。
为了规范乡村“小微工程”建设,该县出台了《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规定》,严格执行《霍邱县关于严禁村干部插手或承接本辖区工程项目的规定》。印发《霍邱县乡村限额以下“小微工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实施乡村限额以下“小微工程”专项整治工作,从项目违规发包、借用挂靠资质、插手干预工程等7个方面明确了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对全县30个乡镇开展全覆盖督查,严肃惩治乡村限额以下“小微工程”发包、建设、验收等过程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乡镇共摸排2021年以来限额以下“小微工程”项目2015个,查摆工程转包、项目变更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有效遏制“小工程”连着“微腐败”现象。
该县完善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工作,修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工作的通知》,明确小型工程项目发包的限额标准和发包方式、发包程序等,制定《限额以下项目发包文件示范文本》,减少发包人自主裁量空间,成立“项目办”,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依托“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霍邱专区”系统,为全县“小微工程”提供线上交易途径,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截至目前,完成进场交易发包“小微工程”项目164个,成交额25790.41万元,节约资金3259.41万元。(记者 谢菊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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