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抗原检测项目和治疗性用药临时性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时间:2022-04-01 09:07
根据国家、省医疗保障局部署,市医保局近日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相应检测项目和治疗性用药临时性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以助力新冠疫情防控,解决参保群众以及医疗机构后顾之忧。 据悉,新增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性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执行全省统一的30%个人先行支付比例。参保人员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相关费用按统筹地区现行待遇保障政策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检测试剂的费用,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同时,将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安巴韦单抗/罗米司韦单抗注射液、静脉用丙种球蛋白、疏风解毒颗粒、清肺排毒颗粒5种新冠病毒治疗性用药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保障新冠确诊患者或新冠疑似患者用药,按甲类药品管理。 此外,市医保局还明确,严格执行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检测项目价格,两项合计不得超过15元。抗原检测试剂以及新增药品实行挂网采购,允许医疗机构线下采购尚未挂网的药品应急使用。(刘芳 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储勇) 来源:皖西日报 作者: 刘芳 记者 储勇 编辑: 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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