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革命遗址遗迹,弘扬传承红色文化皖西学院法学院赴金寨调研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情况时间:2021-06-21 10:10
为进一步做好《六安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起草工作,6月18日,皖西学院法学院院长刘鑫一行6人,到金寨县对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情况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金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侯守宪,金寨干部学院副院长、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主任、县档案馆馆长胡遵远,县文旅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静辉,县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夏伦梅,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副主任胡本昌,县文物管理所所长罗勇等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侯守宪对调研组一行到金寨调研表示热烈欢迎。他介绍了金寨革命遗址遗迹认定、保护管理与利用的相关情况,并对《条例》立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围绕《条例》草案,就革命遗址遗迹认定标准、遗址遗迹维护资金来源、地方红色革命文物保护责任认定、革命遗迹遗址管理机构、加强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利用、建立革命遗址遗迹保护长效保护机制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并提出相关建议,现场气氛热烈。 刘鑫代表调研组对与会人员提出的富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表示感谢。刘鑫在座谈时强调,革命遗址遗迹具有重要的党史价值和教育价值,要深刻认识革命遗址遗迹保护的重大意义,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革命传统资源是我们党的宝贵精神财富,要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到制定好《条例》对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推动六安加快振兴发展的重要现实意义。使这部法规发挥好引领和推动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工作的重要作用。 调研会结束后,调研组一行对金寨县部分红色文化景点和革命遗址遗迹进行了实地参观考察。 《六安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是六安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重点立法项目。4月18日,六安市文旅局和皖西学院法学院签订《六安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立法起草协议,这是继《六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之后,我校法学院再次独立承担的六安市地方立法项目。 来源:六安新闻网 作者: 平允实 编辑: 冯一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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