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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8-05 05:31
  • 来源: 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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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4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交省政府研究处理。省政府高度重视,对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逐项进行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现将省政府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摘要公布如下。

  一、提高站位,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改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列入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统筹部署,精心组织实施,逐项抓好落实。开展摸底调查,组织专题调研,对改革工作进行全面盘点,查漏补缺。加强工作调度,对未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地方开展督查调度。谋划评估验收,严把改革质量,做好迎接农业农村部评估验收准备。加强档案管理,研究制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

  二、深挖潜力,盘活用好集体资源资产资金。部署开展资产年度清查,对2018年、2019年资产变动情况开展全面清查核实,及时更新数据。进一步明确产权归属,厘清产权关系,为资源开发利用打下基础。不断激活农村土地要素,统筹用好各项土地政策,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盘活财政投入形成的集体资产,集中投入到经济效益好、发展前景广的经营主体,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探索新路径。开展集体资产管理专项整治,结合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乡村治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部署,继续强化上下联动抓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三、加强指导,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强化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地位,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三会一章程”制度,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加强民主监督与管理,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提高农村党组织书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能力水平。逐步厘清职能关系,继续推行村党组织书记、班子成员兼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探索村级组织管理体系。

  四、创新方式,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加大财政投入,今年再安排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扶持1000个村,力争年底集体经济强村再增加350个以上。完善支持政策,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研究出台具体政策措施,构建相互配套、务实有效的政策链。制定发展规划,以县为单位进一步完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发挥好规划引领作用。盘活资产资源,大力推进农村“三变”改革,通过建机制、壮产业、强保障等措施,发展增收项目。拓宽发展渠道,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探索发展多种类型集体经济。

  五、优化环境,增强推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合力。加强基层农经体系建设,积极与省人大加强沟通汇报,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从法律法规层面破除政策壁垒。培育集体经济经营管理队伍,按照“外引内育、以育为主”的原则,努力培育一支懂经济、会管理的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队伍。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构建符合农村实际需要的区域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各类农村集体产权进场交易。建立激励容错考评机制,健全完善表彰激励和容错纠错制度,改进考评机制。积极推动立法工作,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立法调研,促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范化、法治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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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4-04-20 13: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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