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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进一步推动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工作

以高质量文旅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时间: 2021-12-29 11:21
摘要

  今年10月,我市成功入选第二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记者从市文旅局了解到,我市近日出台了《进一步推动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争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

  根据《实施意见》,我市确定了建成长江文化旅游重要节点城市和旅游目的地城市的目标,并提出,到2023年力争全市旅游年收入增速保持10%以上,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居民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超6%,着力争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

  为此,我市将顺应文化和旅游消费提质转型升级新趋势,深入挖掘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有力推动产品供给更加丰富、消费结构更加合理、服务设施更加完善、休闲度假更加凸显等,不断培育和壮大文化和旅游消费新模式,有力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水平,让文化和旅游消费对全市服务业增长起到明显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居民的消费意愿,以高质量文化和旅游供给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打造文化和旅游消费核心吸引物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我市将通过提升国家5A级景区“长江采石矶文化生态旅游区”(以下简称“采石矶景区”)品质,挖掘李白等历史人物的文化价值,打造“太白揽月”和“采石大捷”等实景演出,建设“长江文化”打卡地。同时,以玉器文化为主题,打造远古城市文明、考古研学和创意产业基地,推动凌家滩文化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围绕爱国主义目标,把西梁山打造为红色文化研讨和教育基地,并推动其与濮塘、横山等串珠成链,形成红色旅游精品线路。

  推动当涂大青山野生动物世界、含山凌家滩遗址和博望横山等景区创建国家4A级景区,促进景区提质扩容。“十四五”期间,努力创建2个省级旅游度假区、1个省级文化旅游名县和10个以上省级特色旅游名镇等。同时,打造文旅演艺精品项目,加大文旅项目招商力度,培育康养休闲产业,做优研学旅行,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做强夜间文旅消费等。

  加大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力度

  依据《实施意见》,我市在落实国有A级景区对特殊群体的门票价格优惠的同时,加大“马鞍山文化惠民消费全城行”活动资金补贴力度。同时,每年定期面向合肥、南京市民发布免费畅游国有A级景区,同城化销售“马鞍山旅游年卡”等优惠政策;鼓励景区设立公众免费开放日,实施景区淡季门票优惠和演出机构门票打折等政策;推动马鞍山旅游年卡与社保卡功能合并,纳入更多文旅消费内容等。

  另外,以李白诗歌节、长江音乐节和户外旅游节等重大节庆活动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剧目展演、电影联展、图书展销、非遗展示和美食节庆等活动。

  丰富宣传文化和旅游的营销手段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我市将组织县(区)、景区、旅游企业和旅行社等,每年面向南京都市圈、合肥都市圈及长三角地区举办一定场次的文旅推介会,展示我市优质文旅资源,搭建文旅交流平台,拓宽旅游客源市场。同时,推进与电商平台、新媒体平台和网红达人的合作等,组织开展直播带货等各种新型营销推广活动。

  另外,还将探索学术机构、文创企业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参与特色伴手礼等方面打造工作,推动本地“老字号”与文化旅游相融合;扶持以“诗意之城”为背景的优秀文艺产品创作,讲好“马鞍山故事”,引导本地网络积极宣传推广特色夜间旅游产品,开展多元化的宣传营销。

  优化文化和旅游的消费市场环境

  按照《实施意见》,我市将统筹线上线下建设全域旅游智慧平台,实现对旅游产业监测、预警、分析、决策、指挥和评估等环节的全流程管理,打造全方位智能化的旅游服务。

  重点依托社区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等打造群众身边文化消费网点,推进县区文化设施均衡发展;依法依规对公共文化服务场所进行改造提升,合理配套餐饮区和文创产品展示售卖区及书店等,打造更多文化、旅游与休闲高度融合的综合消费场所;进一步简政放权,营造良好发展氛围,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强化监管责任,实现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最多跑一趟”。

  同时,支持旅游景区、星级酒店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设立文化旅游商品店,开展全市“文旅消费示范商户”创建活动,深化实施“优质服务计划”,全面推进企业诚信经营、满意消费。


来源: 马鞍山日报    作者: 记者 谈恒成 通讯员 张伟 编辑: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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