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印发《马鞍山市育儿补贴实施方案》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家庭给予一次性补贴二孩补贴2000元,三孩补贴5000元时间:
2024-08-01 09:24
摘要
近日,市卫健委联合市财政局印发《马鞍山市育儿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对马鞍山市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2024年1月1日以后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生育第2个子女,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生育第3个子女,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资格认定标准方面,《实施方案》明确,生育时,夫妻双方均为马鞍山市户籍或一方为马鞍山市户籍,且新生子女户籍首次登记在马鞍山市落户。夫妻双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2024年1月1日以后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夫妻双方共同生育的子女,第一次生育,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育儿补贴(多胞胎中四孩及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一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育儿补贴(多胞胎中四孩及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两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育儿补贴。 具体补贴标准为:生育第2个子女,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生育第3个子女,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实施方案》指出,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及时为子女办理入户登记,原则上可在子女入户三年内进行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实施方案》明确,以下四种情形均不计入子女数: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夫妻收、抱养的子女;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推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下一步,马鞍山市将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加强妇幼保健服务,落实生育休假制度,进一步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通过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良好氛围,逐步提高群众的生育意愿,释放生育潜能,形成积极向上的新型婚育文化,促进马鞍山人口高质量发展。 来源:
马鞍山日报
作者:
记者 杨正文 通讯员 夏雷蕾
编辑:潘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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