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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山法院持续深入开展“江淮风暴”夏季行动

时间: 2022-08-01 09:07
摘要

  7月27日凌晨5时,根据统一部署,雨山法院开展“江淮风暴”夏季行动之专项执行行动。

  5时24分,执行干警来到九华万家花园,将被执行人吴某某拘传到案。原来,潘某某与被告吴某某等人合作从事安装小区门禁业务,潘某某负责出资购买门禁,但吴某某等三人领取到安装款项后没有支付给潘某某应得部分。为此,潘某某向吴某某等索要款项。经核算,吴某某需向潘某某退款53750元。此款潘某某催要未果,以致成讼。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协议。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吴某某未履行,潘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吴某某被拘传到案后,出具承诺书一份,其父提供担保,并征得潘某某的同意,双方达成一致和解协议。

  6时13分,执行干警来到八三大院,敲开了被执行人梁某某的家门,将其拘传到案。原来,2021年3月31日,梁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步行的沈某某相撞,事故造成沈某某受伤。经认定,梁某某承担本起事故全部责任。2021年8月6日,沈某某与梁某某就上述事故签订调解协议书一份。梁某某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双方产生争议,以致成讼。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梁某某一次性赔偿沈某某人身损害赔偿款合计3.3万元。判决生效后,梁某某未履行,沈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梁某某被拘传到案后,承诺每月还款1700元,并征得沈某某的同意,双方达成一致和解协议。

  7时03分,执行干警来到鑫福家园,敲开了被执行人胡某的家门,将其拘传到案。原来,2020年10月21日,王某向胡某支付了10万元用于投资,后该投资项目未开展,胡某仅陆续返还了王某8万元,余款2万元经王某多次催要未果,以致成讼。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协议。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胡某未履行,王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胡某被拘传到案后,通过微信支付王某2000元,并出具承诺书一份,征得王某的同意,双方达成一致和解协议。

  “江淮风暴”夏季行动开展以来,雨山法院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治力度,巩固提升执行工作质效。此次行动,经过近7个小时的作战,雨山法院共拘传8人、执行完毕或和解8案,执行到位金额42.3万元、罚款700元。

来源: 马鞍山日报    作者: 刘明培 通讯员 桂月亮 编辑: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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