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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全面推进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

时间: 2022-05-16 09:35
摘要

  5月13日,记者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当前,马鞍山市正全面推进全市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要求,马鞍山市将于2022年底前分批次完成现有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优待证的发放对象是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具体包括,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优待证”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具有彰显荣誉、身份识别、待遇落实、服务管理四方面功能。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确定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和光大银行四家银行作为优待证首批制发合作银行。申请人可选择其中一家适合自己的银行办理优待证。

  据了解,至2022年底,为优待证申领发放全面实施阶段,明年起将转为常态化办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建档立卡,提出办理优待证申请。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通过后,交由合作银行制作优待证,寄送给申请人。

  此外,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部署安排,优待证制发按照在乡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三属”、参战参试人员、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其他退役军人的顺序,分批次依次办理。为避免扎堆申请现象,申请人可提前打电话联系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预约办理。对于年龄超过80周岁、身患重病、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方便到现场申请的人员,就近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应提供上门服务,让退役军人真切享受到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

来源: 马鞍山日报    作者: 胡越 通讯员 詹辉 编辑: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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