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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2-02 01:01
  • 来源: 中安在线
  • 作者: 檀美玲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近日,安徽省住建厅联合多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而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促进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通知》明确提出,今年12月1日后招标的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面依法推行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以下简称工程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已经以现金形式缴纳的上述四类保证金可用工程保函替换。力争到2020年12月底,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的比例达到40%以上。

  同时,降低保证金缴存金额,其中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5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2%;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应采用具有见索即付性质的独立保函,实行差别化缴存制度。

  《通知》要求建立信用与工程保函挂钩机制,对信用状况良好的建筑业企业,要降低担保费用、简化担保程序;对弄虚作假、恶意索赔等严重失信企业,要纳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市场环境。

  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通知》明确,对建筑业企业以工程保函方式缴纳的保证金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排斥、限制或拒绝。严禁任何单位和部门将现金保证金挪作他用,保证金到期应当及时予以退还。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此外,还要求各地相关部门加强保证金监督管理,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监督检查常态机制,及时查处非法设立保证金、违规超标准收取保证金、超期限滞留保证金、限制保证金缴存方式等行为。(记者 檀美玲)

编辑: 孟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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