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安徽新闻 > 民生社会

  • 2021-03-08 06:39
  • 来源: 合肥日报
  • 作者: 黎静

  近日,省医保局会同省人社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3月1日起,我省全面执行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并将221种国家医保谈判同品规药品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挂网,已完成信息系统目录库数据更新维护工作。

  本次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119种药品被调入目录,29种药品被调出目录,最终目录内共计2800种药品,其中西药1426种、中成药1374种,中西药比例基本持平。

  为顺利推进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执行,我省结合实际,做好配套政策同步跟进。其中,同步制定支付比例。对221种协议期谈判准入药品设置了全省统一执行的个人先行支付比例,在全面执行国家新版药品目录各项规定的同时,确保医保基金可持续发展。

  同步调整支付范围。将新版医保药品目录调入、调出药品同步调入、调出基金支付范围,并按时限要求完成本年度原省级增补乙类药品目录消化工作。

  同步贯通购买渠道。持续推进医院药店购药“双通道”,促进药品目录在全省落地,保障参保群众就医购药需求。

  (记者 黎静)

编辑: 汪赛霞
推荐阅读
2024政务V影响力大会·安徽论坛召开


发布于2024-04-20 13:52:09

热点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