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一起涉嫌故意杀人案在合肥中院开庭,此案发生在去年8月合肥滨湖新区的一家餐厅,受害女子是一名年轻员工。据了解,凶手与受害人具有特殊关系。
据指控,30多岁的李某某原系被害人小丽(化名)的姐夫。2009年,李某某夫妇与小丽一起到陕西打工,期间,李某某与小丽发展成为情人关系,并长期保持。2018年,李某某与妻子离婚,与小丽正式恋爱。
2019年初,小丽向李某某提出分手,并独自来到合肥滨湖新区一家餐厅打工。后来,李某某多次到该餐厅找小丽,要求复合。
2020年8月7日11时许,李某某再次到餐厅找小丽要求复合,小丽表示不愿意。当天14时18分许,李某某到附近一家超市购买了一把菜刀,返回餐厅,继续要求小丽与其复合,遭到对方拒绝。李某某遂持菜刀砍击小丽颈部、肩部、手部数刀,餐厅多名员工听到喊叫声赶至,李某某让员工报警。15时59分,滨湖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配合120急救人员将小丽送往滨湖医院,小丽经抢救无效死亡。
检方认为,李某某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