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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一市民在“京东到家”APP上下单 送到时已过期一天 商家称肉品非超市自营

  • 2021-05-11 06:57
  • 来源: 安徽商报
  • 作者: 吴梦君

  “本来想着买黑猪肉给家人补补身体,没想到肉送来居然是过期的。”5月6日,合肥市民邹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5月5日上午,她花了40元钱在“京东到家”APP上下单了永辉超市史河路店的两份土黑猪肉,当天下午送到货后,她惊讶地发现肉已经过期了。随即邹女士向永辉超市及“京东到家”客服反映此情况。目前,“京东到家”已将此订单为邹女士退款,永辉超市尚未作出回应。

  [顾客反映] 将近2斤黑猪肉过期

  “5月5日中午12点多我在‘京东到家’下的单,下午就送到了,两份沂蒙黑土猪肉,一份约400克。”邹女士告诉记者,拿到猪肉后她发现,上面盖着的红色圆章日期有点不对劲,“这两份黑猪肉全都过了保质期,生产日期标注为‘04·28’,到5月4日时正好到期,5月5日再卖就已经是售卖过期产品了。如果不仔细观察的话,还真的发现不了。”因为家住三里庵附近,邹女士平时经常在史河路上这家永辉超市采购生鲜食品,但买到过期的黑猪肉,她还是第一次碰到。

  邹女士表示,当时拿到肉的时候就感觉很奇怪,“这种需要冷鲜保存的肉类产品包装如此随意,一个普通的塑料袋套着,现在的天气白天温度高,难道不应该用严谨一点的包装吗?”邹女士向记者介绍,过期黑猪肉的手感与平时买的肉明显不同。“摸上去没有韧劲,一捏就‘粉’掉了。”担心肉已经变质的邹女士无奈之下只能放弃食用。

  发现产品过了保质期后,邹女士据此找到了超市相关工作人员投诉,但对方对肉是否已经变质没有回应,并称“冷鲜的肉就是当天的、新鲜的”。

  [商家解释]

  肉不是自家的,是外地厂商供应的

  “超市的食品过期当天不及时排查吗?既然不是自营的生鲜商品,那为什么在APP上面不备注,也没有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就算商品源头不在本地,那流入超市卖场也应该有检验标准吧?”在邹女士的追问下,工作人员称,邹女士购买的土黑猪肉并不是永辉超市本地自营的,而是由一家外地供货商运输过来的,并提供了厂商联系方式。

  随后,邹女士与号码显示陕西渭南的该厂商一业务员取得联系,对方承认,该批猪肉上盖章显示的日期“04·28”为屠宰时间,而一般冷鲜保质期为7天,这也就意味着,邹女士购买的黑猪肉确实过期了。此外,厂商告诉邹女士,他们的一位新员工当时在超市柜台操作不熟,错把过期的黑猪肉拿上来售卖给了周女士。“我们的肉每天进超市都有检验票据,如果发现过期会退货。”最终,该厂商与邹女士达成协商,过期黑猪肉由邹女士自行处理,并赔偿其200元作为损失补偿。

  5月6日,记者拨通了邹女士提供的商品包装袋上的超市售后号码,该名工作人员称,“该批肉已经拿去进行检测了,我们超市里的东西不会有问题的,我们也不敢卖(有问题的肉),肉品都有检验检疫证明的。”5月7日,记者来到位于史河路上这家永辉超市门店鲜肉区看到,货柜上摆有正在售卖的沂蒙黑猪肉。鲜肉区工作人员表示,进来的生鲜一般采取冷柜储藏,如果发现商品过期会尽快处理。

  据一位前超市管理业内人士透露,通过长途运输过来的生鲜,从产地到销售地的环节上存在不小的时间消耗。“虽然说做生鲜产品,‘新鲜’肯定是第一关,但像这种不是源自本地的肉类,品质不一定能保证是当天的或者是最新鲜的。”

  记者随后致电合肥消协热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买卖双方在有凭证的情况下可以解决,可根据商品实际情况判定赔偿。消协提醒市民,去超市购物时,一定要保存好购物小票,以免日后发生纠纷。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吴梦君 文/摄

编辑: 汪赛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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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4-04-23 06: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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