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安徽新闻 > 民生社会

  • 2021-10-08 07:03
  • 来源: 市场星报
  • 作者: 王玮伟

  国庆“小长假”期间,合肥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位于蜀山区的蟹都汇百货超市内售卖的螃蟹、燕窝、海参等食品均没有标价签。经现场取证,执法部门对该店进行立案查处。

  据介绍,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市场主体规范诚信经营,构建健康阳光的消费环境,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合肥市市场监管局自10月1日起,以大型商场超市、大型餐饮单位、农贸批发零售市场、品牌专营直营店及网络交易平台等为重点,对“蟹卡”等时令商品经营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0月4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合肥市蜀山区蟹都汇百货超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售卖的“冷冻带鱼”“燕窝”“牦牛排”“海参”和各规格的螃蟹均没有标价签,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的规定。检查人员已现场取证,拟对该店进行立案查处。

  记者了解到,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严打虚假宣传违法行为,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以及伪造产地、假冒注册商标、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缺斤短两”等质量、计量和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编辑: 汪赛霞
推荐阅读
全省严查中!持续至9月底!


发布于2024-04-17 12:10:00

热点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