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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2-06 07:09
  • 来源: 合肥晚报
  • 作者: 余佼佼

  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秘〔2023〕2号)要求,合肥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60元/月。按照《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六条“在岗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规定,将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下限相应调整为2060元,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余佼佼

编辑: 汪赛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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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4-04-23 06: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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