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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4-15 01:10
  • 来源: 中安在线
  • 作者: 苏艺 王宇情

药店出售的一款“儿童口罩” 实际上执行的是成人标准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随着全省各地级学校正在有序复学复课,口罩也和书本文具一样,成了孩子必不可少的上学“标配”。但是记者探访合肥市多家药房,发现很多口罩打着“儿童口罩”的名义,实际上却是成人口罩。

  4月13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教育厅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加强儿童口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对采购的儿童口罩进行严格检查验收,实行供货企业和采购单位“双送检”制度。

  市场难觅真正的“儿童口罩”

  在贵池路的百姓缘大药房上,营业员拿出一包口罩,外包装上注明了是“学生装”,适用年龄是7——15岁,出品方是湖南一家医疗公司。但是记者仔细查看了该口罩的执行标准,发现是“YY/T0969—2013”。

  在附近的安天大药房,记者看到一款儿童平面口罩,外包装上注明了执行标准为“GB/T 32610-2016”,记者又拿起另外一款,外包装上注明了“医用外科口罩(儿童)”,但执行标准又变成了“YY0469-2011”。

  通过查询记者得知,YY 0469-2011为《医用外科口罩》,YY/T 0969-2013为《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GB/T 32610,这是国家首个民用防护口罩的国家标准,但这些都是成人标准,不适用于儿童呼吸防护。

  日前,合肥市庐阳区逍遥津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辖区市场上销售的各类标称为儿童、学生使用的一次性口罩,其产品技术要求、执行标准均为成人口罩生产标准。

  “小脸”戴“大口罩”难达防护效果

  4月2日,安徽省《一次性使用儿童口罩》(T/AQB1—2020)团体标准正式发布实施,意味着我省厂商生产儿童口罩有了相应的标准。

  据了解,符合该团体标准的口罩适用于3~14岁儿童在日常生活中佩戴,可用于阻隔飞沫、花粉、微生物等颗粒物传播,与其他口罩执行标准相比,按照该标准生产的口罩更贴合儿童身体发育特点和佩戴习惯。

  专家介绍,因为儿童呼吸系统发育不完全,在起草团体标准时,特别在口罩的通气性和过滤效率方面做了严格要求,“儿童长时间佩戴参照成人口罩标准生产的口罩,很容易因呼吸不畅导致血气浓度不足,对呼吸系统造成伤害。”

  记者从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得知,目前省内已有9个企业备案声明使用该团体标准生产儿童口罩。

  市场监管部门介绍说,儿童脸型较小,与成人口罩边缘无法充分密合,因此儿童佩戴成人口罩达不到应有的防护效果,家长及学校应选购执行儿童口罩标准的口罩。购买口罩应通过具有经营资质的药店等正规渠道,购买时注意外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标识是否规范合格,并保留好购买票据。发现质量问题,可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

  安徽部署加强儿童口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4月13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教育厅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加强儿童口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组织对儿童口罩生产企业开展现场质量调查,了解企业生产设备运行、原材料供求情况,摸清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建立儿童口罩生产技术帮扶机制,指导和推动企业积极采用安徽省《一次性使用儿童口罩》(T/AQB 1—2020)团体标准,鼓励和支持口罩生产企业投产、转产符合标准、质量安全的儿童口罩。各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引导学校购买、储备符合标准的儿童口罩;倡导广大家长购买、少年儿童佩戴符合标准的儿童口罩。

  通知强调,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对采购的儿童口罩进行严格检查验收,实行供货企业和采购单位“双送检”制度,检验费用不得强制向家长收取。各地教育部门要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检验机构提供儿童口罩产品供货企业名单,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儿童口罩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监督抽查结果及时公布。(记者 苏艺 实习生 王宇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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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4-04-17 1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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