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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长丰双墩镇一土地两个证
字体:  】  2009年06月17日18时03分   【视力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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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本网接到长丰县双墩镇人杜学彪的投诉,说自己原来在双墩镇办的合肥北门家具厂的土地使用证并未注销,现在在那块地上已经建起了住宅,并且还有一张新的土地使用证。一块地怎么有两张土地使用证呢?本网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在杜学彪的家中,他向记者出示了长丰县于2002年颁发的“长丰县国用(2002)字第292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期限至2052年。并向记者讲述了他当年是如何拿到这块地开办合肥北门家具厂的情况。

  杜学彪:当年镇里招商,我回到家乡创业,在双墩镇文明南路东侧建有门面房12间半,加上家具厂工业用房合计5亩左右,开办合肥北门家具厂,于2002年取得土地使用证。

  那么原来的土地现在怎么建起了住宅呢?杜学彪又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拆迁协议,协议上要求杜学彪将合肥北门家具厂土地让出给其他单位建房,并将双墩第二小学北侧、双夏路东侧整体约5亩土地使用权置换给杜学彪,并且约定用地的相关手续及费用等由双墩镇政府负责在协议签订后的2个月之内办妥。

  杜学彪:2003年镇里找我谈,要征我原北门家具厂用地,经协商签订拆迁协议,给我在双墩第二小学北侧约5亩地,并且说给我在2个月内办好土地使用证,结果到现在也没有给我在新的土地上办土地使用证。

  杜学彪带我们来到他原来合肥北门家具厂的那块地,现在这块地上已经被房地产开发商建起了两栋住宅楼。记者来到开发商的售楼处,在里面看到了开发商的土地使用证,杜学彪原合肥北门家具厂的曾用地也被包含在内。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的土地使用证是长丰县国土局批准的的。

  杜学彪:我到长丰县国土局去查,我的证还在,并没有注销,国土局说那块地又批的新使用证是镇上报批的,他们也不清楚。

  随后本网记者来到长丰县国土资源局了解情况,在办公室人员的指引下,我们找到地籍测绘科何科长了解此事。

  记者:请问双墩镇原北门家具厂的土地使用证还没有注销,怎么就给开发商办了新的使用证。

  何科长:双墩镇和持证人杜学彪隐瞒了有证的事实,杜学彪跟双墩镇私下达成的协议,他把地买给了双墩镇,并且双墩镇要收回他的土地证,双墩镇并没有收回证,土地又被置换了。

  记者:土地使用证,镇里应该没有权利收回。

  何科长:他们私下达成的协议,而且双墩镇政府在和他私下买卖的时候并没有通知我们。

  记者:那块地达成协议后,新的证不是由县国土局办理吗?

  何科长:双墩镇政府出具的证据证明里面没有北门家具厂这块地。

  记者:既然原来的证没有注销,我们这里怎么可能给他再办一个新的土地证呢?

  何科长:他们两家都隐瞒事实。

  记者:我们土地部门应该知道这个事实。

  何科长:当时我们这快还没有上电脑管理,没有上网管理,都是手工操作,办证是申请制,注销也是申请制,要主动来土地部门注销。

  记者:这个证县土地没有收回注销,他这个证还是不是合法的?

  何科长:没有注销,怎么不是合法呢?

  记者:下一步国土局怎么处理?

  何科长:正在调查处理,两本证要收回一个。

  长丰县国土资源局何科长认为当时镇上没有把这个情况报上来,他们也不知道,所以就没有给杜学彪的土地使用证进行注销,就批复了双墩镇住宅建设用地的申请,并颁发土地使用证。那么双墩镇对此事是怎么说的呢?双墩镇政府常务副镇长武继伟告诉记者,当时为了招商引资需要,镇政府与杜学彪签订了拆迁协议,重新给他们划了一块地,并承诺按原来土地使用证上的面积给杜学彪办一个新的土地使用证,但由于杜学彪在新的土地上建设住宅,改变了用于工业用地的性质,因此无法为其申请办理新的土地使用证。

  杜学彪给记者出示了一份当时在新土地上建房的压金收据,压金收据上能够看到长丰县双墩镇城建办的财务章,据杜学彪介绍当时在新划的土地上建房是得到镇领导的批准的。

  杜学彪:当时我拿到新划的土地后,镇上并没有按照协议上签订的两个月内给我办下来土地使用证,所以镇上就让我先建房子后办建房手续,在我开工当天双墩镇李必余副镇长和镇土地所范成磊所长还过来验收建房划线范围,并要求我按四层的标准建房,为了让我按标准建房,还给收取了2000元建房压金。

  当时镇上在协议签订的时间内,并没有为杜学彪办理新土地使用的相关手续,之后办手续的事情也一直拖着没有办理。但现在杜学彪原北门家具厂那块地已经盖起了新房子,而且他的原北门家具厂的土地使用证至今仍然在其名下,这种做法符合国家的土地政策吗?本网记者来到合肥国运律师事务所向侯卫爽律师进行了咨询。

  国运律师事务所律师侯卫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在未经过法定变更程序的情况下,冒然在一块土地重复发证的行为也是错误的,违背法律程序的行政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行为,因此,后来给某单位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就有可能被撤销。另外土地管理部门在发证的程序上也存在不严格之处。

  土地能够一女二嫁吗?一块土地出现两张使用证,是长丰县土地主管部门的工作疏忽?还是双墩镇政府没有按法定程序办理土地变更手续?相关部门碰到了这样的问题,到底应该怎么处理?事情的发展,本栏目将继续关注。

稿件来源: 中安在线
编辑: 杨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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