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上午,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多项人事任免案:
任命:
黄晓求为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委员会(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汪利民为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黄晓求的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谷剑锋为安徽省财政厅厅长;
罗建国为安徽省审计厅厅长。
决定免去:
罗建国的安徽省财政厅厅长职务;
刘大群的安徽省审计厅厅长职务。
任命:
徐礼国为安徽省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
周晓冬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张志强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白春子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
汪利民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德成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张志强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周晓冬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副庭长职务;
高贤生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审判员职务。
任命:
鲁建武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包来友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吴艳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黑广彬的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任命:
朱瑞文为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免去:
包来友的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朱新武的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