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1年8月27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金力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郑田生的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邓继敢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勇为市水利局局长。
滁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名单
(2021年8月27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 命:
周冬梅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滁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名单
(2021年8月27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 命:
冯坤胜为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支荣鑫为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专职);
朱 敏为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专职)。
滁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1年8月27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 去:
苏勇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樊朝勇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杨达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高奎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牛卫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 命:
杨达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高奎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宋珺梅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许汪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蔡太传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