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
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周瑜辞去萧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0月12日萧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周瑜提出辞去萧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和《萧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萧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周瑜辞去萧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萧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淮南市政府关于刘永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刘永涛同志任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波同志任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玉虹同志的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