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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10 14:54
  • 来源: 灵璧人大
  • 作者:

灵璧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公告

  灵璧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第三十次会议,任命

  王锐为灵璧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并决定其代理主任职务;

  张帅为灵璧县人民法院黄湾人民法庭庭长;

  朱雨寒为灵璧县人民法院冯庙人民法庭庭长;

  王震坤为灵璧县人民法院游集人民法庭庭长;

  刘飞为灵璧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执行庭)局长(庭长);

  王成利为灵璧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马自卫为灵璧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李娟为灵璧县人民法院游集人民法庭副庭长;

  吴娜为灵璧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训东为灵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雷为灵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徐锐为灵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井梅为灵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决定任命:

  薄文杰为灵璧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晨阳为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中医药管理局)主任(局长)。

  免去:

  苏奎同志灵璧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帅同志灵璧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朱雨寒同志灵璧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震坤同志灵璧县人民法院游集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刘飞同志灵璧县人民法院黄湾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成利同志灵璧县人民法院尹集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马自卫同志灵璧县人民法院渔沟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李娟同志灵璧县人民法院尹集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张平同志灵璧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李朝刚同志灵璧县人民法院游集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决定免去:

  赵晨阳同志灵璧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张伟同志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中医药管理局)主任(局长)职务。

  决定接受:

  蒋小虎同志辞去灵璧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来源:灵璧人大

编辑: 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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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12-14 21: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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