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宿州市砀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任职人员名单,决定任命宋文广、杨大青为砀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砀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刘建、姜波涛辞去砀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6月1日砀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职务变动,刘建、姜波涛申请辞去砀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经砀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建、姜波涛辞去砀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砀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砀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人员名单
(2026年6月1日砀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宋文广为砀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大青为砀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