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政府网4月15日讯 4月8日,我市全面启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共有50余个规模较小、人口较少、交通不便、长期发展滞后的乡镇,将于5月份被整建制撤并。
此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严格按照省规定的山区、丘陵地区、圩区乡镇规模调整,但不搞一刀切。在调整过程中,重点打破三个格局、拓展三种规模、做到七个确保。即:打破市区、县城区、城乡格局,拓展特色经济乡镇、中心镇、县城驻地镇的规模,确保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公共财产不流失、债权债务清晰、经济持续发展、社会保持稳定。
为使乡镇区划调整顺利推进,民政、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组织、人事部门纷纷出台文件,对乡镇区划调整中的方案规定、人事安排、债权债务、责任追究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要求各地在乡镇区划调整结束后,适时开展村级规模调整工作,原则上不保留2500人以下的村建制。(王锡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