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晚报6月7日讯 为讨要两年前欠下的工程款,四处奔跑,其间又被骗去工程款3%的“讨债费”,最终一无所获。日前,满头白发、60多岁的债主韩俊芝拿着包工头给他打的欠条对笔者说:“谁帮我们要来钱,愿意给他两万元酬谢费。”
2002年,韩俊芝和他的伙伴经一家路桥公司的老板陈某某介绍,到天津某局一个名叫颜某某的人承包的阜阳棉麻公司仓库扩建工地上,分别从事开压路机、电焊工等工作。韩俊芝几年前从阜阳公路局退休后,自己买了一台压路机。2002年1月到2002年3月,韩俊芝在颜某某的工地干活。当时,韩俊芝和颜某某约定,自带压路机,每小时费用120元。工程结束后,颜某某欠他个人1.2万元。王春云,是韩俊芝干活的同伴之一,阜阳造船厂的下岗职工,在2002年3月份,带着他手下的几名小工,自备材料到工地干电焊活,到2002年5月工程结束时,也只拿到了颜某某开给他的一张欠款4万多元的欠条。
据悉,韩俊芝和他的伙伴,在工程结束后,各人分别领到的都是一张署名颜某某的欠条,颜某某合计共欠他们工程款近11万元。这以后,韩俊芝曾经找到有关清欠部门,该部门一位人士看到几人与颜某某没有签订合同,而颜某某又已经离开了阜阳,除了一个电话号码外,难以寻找,就建议他们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讨债心切的他们,曾听信一位人士的建议,凑足所有工程欠款的3%,找律师帮助讨回欠款,结果被骗,这笔钱全部打了“水漂”。他们担心,就是打赢了官司,由于找不到人,也还是要不到钱。因此,万般无奈的债主们协商说要“悬赏”两万元追讨血汗钱。
阜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朱学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悬赏”之举是一种私下的个人行为,建议这些债主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