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晨报9月21日讯 吃饭时喝到假酒,就以喝坏身体为名要求送酒的陈某赔偿10000元,并把陈某挟持作为人质威胁其妻交钱。日前,合肥包河区法院以绑架罪对两被告作出一审判决。
4月23日中午,韩某、汪某伙同王某(另案处理)等人在合肥东流路一家商店购买了一瓶假酒,遂以喝坏身体要求赔偿为由,让商店老板将送假酒的陈某骗到商店,在一番殴打之后,韩某、汪某将陈挟持至一家饭店再次殴打、扣押,并威逼其打电话回家要其妻张某筹钱。后张某报案,韩某被警方抓获,陈某随之被解救。
日前,包河区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韩某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5000元、汪某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