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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13日09时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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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商报10月13日讯 记者昨日获悉,省物价局和财政厅日前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有关考试收费标准进行重新核定。
我省具体收费标准如下:人事部门在对律师、公证、档案、翻译、图书、建筑、化工、医药、律师、技术监督、安全工程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开展考试时,核定报名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对实行以考代评考试的,在收取报名考试费后,不得再收取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上述收费标准为最终执行标准,收费收入主要用于开展考试时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命题、阅卷、租用考试场地和聘请监考人员等的费用开支。除此以外,收费单位不得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核定卫生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晋升中级资格考试费每人75元;晋升高级资格考试费每人100元。上述考试费已包括报名审查、试卷、考务等费用,为最终收费标准,不得再向应考人员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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