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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27日09时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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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网10月27日讯 根据科技部国科发农社字[2004]372号文通知,合肥市被科技部批准为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科技进步示范市(县、区)是国家专家组按照“突出先进性、代表性;以县域为主,兼顾区域布局;严格评审标准,数量服从质量”的原则,经认真评审后确立的。国家科技部要求各地重视示范区的建设与发展,积极协调示范区各级党政领导和组织机构,抓紧对示范区科技进步规划及实施方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并对示范区工作加强指导,为全国科技进步探索经验,提供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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