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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3月29日11时26分
来源:
中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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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日报3月29日讯 为鼓励军转干部自主择业,日前,我市出台了《芜湖市鼓励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试行办法》,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小组办公室了解的。
为更好地贯彻《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文件精神,鼓励更多的军队转业干部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渠道,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和市军转办根据外省市有关做法和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近日制定了《芜湖市鼓励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试行办法》。《办法》规定,凡符合到我市(含三县)计划安置条件而选择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每人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费。创业补贴费按转业时的职级确定标准,其中:副师职12万元、正团职10万元、副团职9万元、正营职8万元、副营职7万元。创业补贴费按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户籍,由所在的市、县财政列支发放。《办法》还规定:实行自主择业后的军转干部,如果参加考试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职工时,应退回一次性创业补贴费。今后国家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安置有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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