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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日报5月25日讯 昨日下午,市教育局公布了我市2005年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
这次改革将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把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别作为普通高中招生的依据。力争在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录取三方面予以突破。
今年市区初中毕业学业统一考试成绩将采用分数与等级共同呈现的方式,等级分别为A、B、C、D、E五个等级。录取普通高中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5个方面(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结果必须达到4个C级以上等级。录取省示范高中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5个方面结果必须达到4个B级以上等级,同时,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生物实验考查、计算机考核成绩、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均合格。
高中招生录取根据各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依据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按学业考试等级从高到低录取,仍相同按照考生综合素质5个方面评价等级从高到低录取;若仍无法区分,则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学业合计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再相同,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学业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王跃虎、刘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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