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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日报7月4日讯 今年底前,全省结婚、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件等书面证表告别手写体,全部使用计算机打印件,以适应婚姻登记全国联网要求。这是省民政厅近日开展全省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工作作出的明确规定。
全省居民婚姻登记除个别山区外,一律集中在县(市、区)政府民政部门办理。个别交通不便的乡(镇)由民政部门采取分片设置或设立流动登记站,直接办理婚姻登记。各地婚姻登记机关设置情况应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婚姻登记由省民政厅直接办理。
婚姻登记机关要建立婚姻登记印章、证书、档案以及相关数据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登记员考勤、考评及奖惩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证件的管理。市、县(区)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婚姻证件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严防丢失、损坏,严禁购买和使用假冒伪劣证件。污损、作废婚姻证件一律上交省民政厅,集中销毁。
积极推行婚姻登记政务公开。年底前,全省婚姻登记机关全部实行计算机管理,《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件等须由计算机打印,以适应婚姻登记全国联网要求。婚姻登记机关要公开展示有关内容,方便婚姻当事人,接受群众监督。(曹显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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