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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网12月6日讯(通讯员:杨鹏程) 笔者昨天从安徽省司法厅获悉,为了让法律援助事业这项“民心工程”更加明亮,我省力推法律援助质量监督机制,近期在全省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大检查。重点在受理、办理、结案等环节建立案件质量的量化标准,完善监督检查措施,确保办案质量,竭力为民撑起一片法律和正义的天空。
省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表示,案件质量是法律援助制度的本质体现,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切实提高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省法律援助中心要求各市近期集中进行一次法律援助案件的检查活动。省法律援助中心将在各地自查基础上组织抽查。
省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介绍说,此次重点检查范围为2004年10月1日起至2005年9月30日止,其间已办结的法援中心自办或指派办理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以及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目前法律援助业务管理的建章立制及具体执行情况等。
据了解,完善质量监督机制主要内容包括:1、业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包括案件的受理与指派、案件质量监督、业务培训、信访接待、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及其执行情况;2、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状况:(1)案件受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指派是否及时;(2)援助人员办案是否认真负责;(3)办案程序是否完整,服务是否到位;(4)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适当;(5)结案是否及时,档案材料是否齐全;(6)有无投诉?投诉的情况是否查证并且有处理反馈记录。
大检查结束后,省法律援助中心将对各地法律援助质量进行研究分析,排出“英雄榜”,并就存在的漏洞和不规范现象进行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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