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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住院医疗费用统筹个人自付比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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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段 |
参保人员个人自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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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
二级医院 |
一级及以下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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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 |
退休及工作年限满30年以上在职人员 |
在职 |
退休及工作年限满30年以上在职人员 |
在职 |
退休及工作年限满30年以上在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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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起付标准(门槛费)以上封顶线以下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部分 |
10 |
5 |
8 |
4 |
6 |
3 |
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门槛费)以下,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一个年度内,在三级、二级、一级及其以下医院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600元、400元、2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第三次及以后住院免收门槛费。
2、医疗救助个人自付比例
超过封顶线以上至15万元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10万元以下部分,个人承担10%,退休人员及工作年限满30年以上的在职人员,个人承担5%;10万元-15万元部分,个人承担5%,退休人员及工作年限满30年以上的在职人员,个人承担2.5%,其余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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