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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健钧 国家发改委金融司金融处副处长
◆地方政府可以率先设立创业投资的引导基金。今后国家的引导基金主要的目的是督促那些地方政府的引导基金已经参股支持的创业投资企业。
◆在投资退出这方面,我在国务院关于实施《中长期科学规划纲要配套政策》里面专门写了一条:“地方政府应当通过财政支持等方式,扶持区域性的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这样也可以拓宽我们创业投资的退出渠道。我们希望安徽省政府能够给安徽产权交易以有力的支持,做大做强。
◆为了创造更好的市场环境,我们应该更快地成立省一级的创业投资行业协会组织。我们中央政府也在推动中国创业投资协会的成立,但是目前依然有难度。
◆我认为地方财政还有必要继续拿出一部分钱来直接支持那些还没有体现商业前景的创业型的企业。很多的创业企业在初期很难体现商业性的前景。这种情况下,一般性的创业投资机构也绝对不可能对它投资,组织期的创新企业一旦发育起来了,很可能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即使它失败了,它也很可能对促进一个地区或者全国的某个地区的产业创新起到很好的借鉴作用。即使在美国、英国这样的发达国家,政府也拿出很多的钱直接支持那些还没有体现商业前景的创业企业。
陈工孟 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院长
◆我建议,安徽乃至整个中部地区在发展风险投资的过程当中,必须要抛弃国有的做法,也就是说政府不要去直接创办、主导风险投资机构,而是引导、支持风险投资机构的发展。
◆中央政府各部门已经陆续地推出政策,地方政府要及时地去消化、执行这些政策,让这些政策落到实处,包括设立引导基金、提供健全风险投资基金的补偿机制,及时地提供税收的优惠政策等等。
◆我建议中部地区是不是可以由安徽来牵头,积极地成立一个中部的“上市”体系,甚至跟新加坡、香港、美国的市场建立快速的上市通道,包括积极地引进各种中介服务。
◆如果没有人才,一切都是空谈。人才包括两方面的人才,一个是风险投资人才,第二是现代的创新型企业家。我们能不能积极地引进徽商,安徽的创业家,尤其是科技型的创业家,能够重新回到合肥、回到芜湖来创业,因为本地人对家乡有一份特别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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